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5-07-01 12:05:53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桂科发〔2025〕243号)(见附件1)等文件精神,为积极配合自治区科技厅持续完善我区跨部门、跨领域、全覆盖的大型科研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服务体系,摸清全区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家底,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开放共享水平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年度我校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及范围
(一)涉及单位。本次资源调查涉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所属管理单位有(简称):机械学院(实训中心)、电气学院、土建学院、化工学院、资环材学院(金属中心)、轻工学院、计电学院、海洋学院、生科学院、农学院、动科学院、林学院、物理学院、亚热带国重室、医学院、分析测试中心。
(二)调查范围。全额或部分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购置、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、单台或成套价值在50
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,2025 年 5 月 30 日前已建立固定资产账且安装调试完成已正常运行。主要包括:分析仪器、物理性能测试仪器、计量仪器、电子测量仪器、海洋仪器、地球探测仪器、大气探测仪器、特种检测仪器、激光器、工艺试验仪器、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、天文仪器、医学科研仪器、核仪器及其他仪器等 15 类。除涉密仪器,其他属于调查范围内的大型科研仪器均须纳入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新增仪器
核对更正、补充完善附件2中的表1(表1 拟新增仪器设备信息表)本单位的仪器信息,参照附件3、附件4相关说明填写。表中关于仪器设备的图片:每一台仪器设备拍一张实物照片(不能是网络照片),并以设备固定资产编号命名。
说明:附件2中的表1是从校资产系统导出的未在广西大仪网的仪器设备信息,其中多项信息已对应校资产系统、校内共享平台、进口仪器设备信息表匹配填写。
(二)更新仪器现有信息
1.核对更新附件2中的表2(表2 在网仪器设备信息表)本单位的现有仪器信息,重点对仪器名称、分类、技术指标、联系人信息及免税进口仪器海关监管情况等内容进行更新、补充、完善,确保仪器名称准确规范、分类与平台中的仪器分类系统精准对应、技术指标完整且联系人信息及海关监管情况真实有效。更新后的信息用红色显示。
2.如涉及仪器报废、涉密,填写附件2中的表3(表3 申请退网报废仪器信息表),提交仪器报废申请表(校资产系统中已提交的申请)申请退网。
(三)尚未在学校平台上提供共享的仪器设备
根据《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(2025年修订)》(西大国实〔2025〕1号)有关规定,学校固定资产中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管理的单台套价值40万元以上的、可提供对外服务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(含软件、系统)和科研基础设施,尚未在学校平台上共享的,需填写附件5(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仪器收费标准上报表)、附件6(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仪器信息上报表)。新增仪器设备属于分析测试中心的,请院级管理员负责加入到分析测试中心平台(https://fxcszx.gxu.edu.cn/);属于其他单位的,待附件5、附加6提交后,由国实处余老师负责批量导入到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(https://gxpt.gxu.edu.cn/),向社会开放共享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资源调查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各项调查数据的填报和审核,确保数据真实、有效。请各单位安排1-2名负责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联络员,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、填报、审核、汇总、上报工作。对无故不参加本次资源调查,或存在故意瞒报、漏报、造假等行为的单位,将进行公开通报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7月10日前,将附件2(含表1、表2、表3)、附件2中的表1对应的仪器设备图片文件、报废仪器退网申请表(如果有),电子版送至工作邮箱gxpt319@gxu.edu.cn。(不需提交纸质版)。
(二)9月15日前,将附件5、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gxpt319@gxu.edu.cn,纸质版打印签字、盖章后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23办公室(西校园办公楼)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大仪管理岗余老师,联系电话0771-3271115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5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