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各有关单位2024年大仪开放共享测试费收入及可发放劳务费汇总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5-09-30 18:00:02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的2024年测试费收入数据,经核对,现发布各有关单位2024年大仪开放共享测试费收入及可发放劳务费汇总表,其中分析测试中心、农学院、化工学院数据有变化,其他单位的数据不变。
请各单位根据最终确认的2024年大仪开放共享测试费收入及可发放劳务费汇总表(见下表),按照9月16日发布的《关于开展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2024年测试费结算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继续推进制定测试费收入分配方案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等后续工作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国实处大仪管理岗余老师,联系电话0771-3271115。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25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