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补充完善2025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 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佐证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6-03-16 23:17:37

 

各有关学院(单位):

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公室《关于做好补充完善2025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佐证材料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及评审工作,现请各单位补充提交评价考核相关佐证材料。

涉及补充完善佐证材料的单位有:机械学院(实训中心)、电气学院、土建学院、化工学院、广西碳酸钙产业化工程院、资环材学院、资环材学院(金属中心)、轻工学院、海洋学院、生科学院、农学院、动科学院、林学院、物理学院、马院、医学院、亚热带国重室、分析测试中心。

现将本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所需提供材料内容

2025年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中,已提交下述材料的,需对应提供相关的数据佐证材料。

1.仪器运行及服务情况(对应附件2提供本单位参加考核仪器的使用记录(包含对内及对外服务记录、样品数量等),人工及电子记录均可;

仪器使用记录需提交excel统计表,列出报告中机时的具体测算记录,如:某台仪器年使用机时800小时,如何统计出来的,在表中列出具体的使用记录。

2.共享服务年度收入情况(对应附件2提供共享服务收入(如果有)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,提供发票或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;

共享服务收入清单及服务合同(如果有)由各单位提供,发票由国实处提供。共享服务收入需提交excel统计表,列出收入具体测算的记录,如:使用收费记录。

3.支撑服务情况(对应附件3-13-2服务本单位科研项目的,提供项目合同封面;服务外单位项目或专题任务的,提供服务合同(协议)或其他证明材料。

科研项目可以提供封面即可。

4.满意度评价情况(对应附件4提供满意度调查相关材料;

客户填写的满意度调查表、电话回访的纸质记录、QQ微信截图等。评价考核时提交了服务校外用户情况的,由提交单位提供材料;服务校内用户的材料由国实处负责提供。

5.人才队伍建设情况(对应附件5提供专职人员岗位证明材料。

如果评价报告中填报了专职人员,需提供学校或人事处的证明,或是人员的岗位任命,或者提供说明并盖学院(单位)公章。

文件命名规则说明:如果涉及具体仪器,本单位简称+“仪器编号”+附件+“序号”+材料,例如:农学院附件2-1601653S材料;如果不涉及具体仪器:本单位简称+附件+“序号”+材料,例如:农学院附件5材料。

以上材料请提供扫描件,仪器使用记录及共享服务收入清单请同步提供excel 统计表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材料补充工作,确保材料真实、有效, 并能充分支撑本单位已提交的评价考核报告。

2.请各有关学院(单位)指派1名从事大型科研仪器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学院(单位)专职联络员,负责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汇总、上报等工作。

三、提交时间

请务必于2026324日前将所有材料分类存储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(以单位简称命名)发至邮箱gxpt319@gxu.edu.cn

四、其他事项

1.对无故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单位,视为评价考核材料不 完整,影响考核结果。

2.对存在故意瞒报、漏报、造假等行为的单位,将依据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国实处大仪管理岗余老师3271115

 

 
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60316

附件:1.关于做好补充完善2025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佐证材料的通知

2.考核中提交的仪器运行及共享服务年度收入情况

3-1.考核中提交的科研项目清单

3-2.考核中提交的服务外单位或专题服务

4.考核中提交的满意度评价情况

5.考核中提交的大仪共享工作专职人员数量